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

看懂實價登錄

看懂實價登錄
       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、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等三法修正公布後,不動產交易均應實價申報登錄。現在買賣不動產,一般會先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網查詢,作為交易參考價格。實價登錄後房地產價格打回原形,有些地段沒有一般人想像的高;有些地點則想不到房價這麼高,部份地區房價停滯,部份地區補漲行情。

       大體說來實價登錄後房價有些『回不去了』,賣方堅守參考價,免得被認為賣便宜了;買方碰到不知行情,開價低撿到好康的機會不多,也不想當《潘仔》,苦主就是仲介。

       以都會區房地產交易熱絡地點來看,同一棟大樓實價登錄之案例,參考價值愈高,但所屬樓層數、景觀、房間格局、內部裝潢、車位坡平或機械均影響價格。如果買賣雙方沒有彈性,成交機會反而降低。至於預售屋可參考鄰近新成屋登錄價格,衡酌所建戶數、坪數、建材、所處環境,以及建商之前建案口碑,以為議價準據。

        政府打房這兩年,以實價登錄情形來看,只漲不跌。以新店交流道邊宏盛所建『台北人』來說,漲了不止20%,薪水階級怎麼不吃不喝,也儲蓄不了所漲的價錢。

       實價登陸主要的目的,在於使房價交易透明化,降低資訊不對稱的情形。實價登錄前交易的甲、乙、丙三方:買方、賣方、仲介〈牽鉤子〉,掌握最多資訊的就是仲介,尤其是展店規模大的房屋公司,累積了許多交易案件參考價格,很少拿出來給買賣雙方參考。買賣雙方漫天開價、胡亂還價,仲介居間一隻嘴糊蕊蕊,對較積極的一方,悶頭一棍。

       實價登錄主管機關只要電腦一跑,房仲賺了多少一目了然。問題是仲介費收取應如何規定始為合理,地政機關應好好研究一番。房仲如仍賺暴利,實價登錄上路一段時日,政府機關可設置買賣平台,置『公設地政士』公證議約中心,協助履約保證以嘉惠庶民。

       內政部實價登錄查詢網站:http://lvr.land.moi.gov.tw/N11/homePage.action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