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事件簿

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

博士台鐵道班工的獨白

博士台鐵道班工的獨白

        101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特考第二試體能測驗於9月27日放榜,真高興能錄取佐級養路工程科,在這不景氣的年代,不論我喜歡不喜歡,能自在的工作與生活真好。鐵路養路工程牽涉軌道土木工程,包括鋼軌、扣件、承托系統(道渣、非道渣)、路基、道岔。技術、原理與軌道彎度、坡度、風切、速度規劃等相關,又涉及輪和軌的關係,搭乘舒適度都要考慮,是一門高深的學問。也許我一高興,所以想太多了,以後擔任的只是基層養路實務工作。

        真是晴天霹靂;10月6日去買早點,豆漿店桌上報紙頭版頭寫著『破天荒!博士考上台鐵道班工。』下面還有一行小標『擊敗近3000人  月薪不到3萬元  日曬雨淋  有時還得守屍體』A3焦點版還有半版的專題與報導。

        這是正面新聞嗎,頓時渾身的不自在,雖然報上未登載照片、姓名,還是不時的注意,是否有人看著我,一天下來總覺得人們對我指指點點。這是免於恐懼的民主社會嗎?這是注重人權的社會嗎?媒體甚至於訪問主事機關首長表示,這都是個人選擇,只要勝任工作,學歷不重要。

       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規定,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,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,特制定本法。第五條規定,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或利用,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,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,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,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。這個考試就只有我一個博士,不是等於公開了我的身分嗎?主事機關應依法尊重當事人之權益,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,不得逾越使用範圍

        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,不限學歷就可以報考佐級考試,主事機關報考時要填學歷欄,其實已超過法律『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。』的授權,不限學歷報考者即不應要求考生填學歷,更不應資料處理後呈現在考選統計上。

        其實在筆試一放榜,媒體就刊登這則新聞,那時考選統計尚未公布。個人資料之保護,關乎人格權不受侵害,處理、利用能不敬謹戒慎乎。

        博士擔任台鐵道班工是我的錯嗎,整個教育體系、經濟體系、社會體系、價值體系全都錯亂了,難道只有《博士》凸顯了問題,這則新聞是漏我無能的氣;還是漏馬總統無能的氣。說實在我不在意博士頭銜,要的是自由的呼吸空氣、自在的生活,誰能給我那個空間。只要上網Google一下,就知道被凌遲的多嚴重,到底『心中要有考生』還是『心中要有媒體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