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事件簿

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

區分所有權人會議

區分所有權人會議
        最近很多朋友關心的問:『在忙什麼?真幸福的日子怎麼失落了一大段。』
       『忙著召開社區年度定期舉辦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啦!』『你們社區到底是幾百戶,開個會這麼忙嗎?』『不是有總幹事嗎?』。回說:『你以為當管委會主任委員真的是當一品官?我還要兼總幹事、文書、承辦人、監印、印刷〈還要自備印表機〉、貼公告工友,又是無給職,是《掃地兼敲鐘兼洗便所》的義工。』

        社區歷史已經16年,到『轉大人』的年紀,可是還欠缺社區規約,就像還沒請領身分證一樣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,會議要開得成,需有絕對多數出席〈2/3〉。做決議要出席者絕對多數同意〈3/4〉,始得行之;而且不是出席的人數符合即可,出席者的區分所有權比例也要達標才算數。照此說來,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次會幾乎開不成,要召開二次會。

        立委諸公很天才,流會以後第二次會捲土重來,只要1/5以上出席,出席者1/2同意即可決議。由絕對多數變成絕對少數、相對少數,很奇怪耶!擺明了會議第一次必定流會,第二次依規定則產生少數暴力,弊端更多,兩次會門檻竟然差這麼多。社區裡有立委的住戶,建議主任委員都給他們當,才知實務操作的問題。

        本社區為了使規約是由絕對多數決產生,執行時正當性更高。於是開會通知敘明成會後發給出席『獎勵金』500元,經打聽一般社區發500元,出席率可達85%以上。結果我們社區出席率68.06%,出席所有權比例為70.75%,與本社區房屋出租率高、住戶參與度、管委會熱心程度有關,不過發給出席獎勵金應係關鍵因素。

        規章討論通過,下一屆會議只要1/2出席,1/2同意即可決,為以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,排除很大的障礙。

        年紀大了,交接後不再當管委會委員了。
圖:公寓大廈社區都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

2 則留言:

  1. 恭禧!!恭禧!!
    你終於可以退休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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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人生在世,只有眼睛閉起來的時候叫做『退休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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